2023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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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04 版主要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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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报记者黄远来 王剑 巴方 钟华 黎静 许洁琳 策划:刘山 统筹:钟华 兔年春节临近,“今年能否燃放烟花爆竹?”“哪里可以燃放?”再次成为市民热议的话题。1月12日,记者从柳州市相关部门获悉,2023年柳州市继续执行2019年9月柳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区域的通告》,禁燃区域内依旧禁燃限放(相关报道详见1月13日本报6版)。市民们对此有什么看法,相关部门又作了哪些准备,记者逐一进行了走访。 市民:支持与反对燃放各有道理 临近春节,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引发热议。比如山东东营、滨州两地,率先明确春节期间在部分区域和个别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但也有一些地方继续明确实施严格的“禁燃令”。 “今年过年能放烟花爆竹吗?”随着春节临近,相关话题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并多次登顶热搜,柳州市民和众网友也为此争论起来。 “爆竹声声辞旧岁”。在支持燃放的人群看来,这与节日氛围、也与民俗有关。但支持加强管控的声音则强调,烟花爆竹的燃放可能导致环境问题、安全事故及火灾。 柳州市民刘女士表示,柳州多年来对烟花爆竹实行禁燃限放政策,已经很久没有闻到春节的“烟火气”了,“人们尤其渴望过一个热闹年,希望能通过烟花寄托送走‘瘟神’的美好愿望,增加节日气氛,带来美的享受。” 家住柳北区胜利小区、在政府部门上班的黄先生明确表示支持管控。“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强烈噪声,并释放大量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细颗粒物、硫化物等空气污染物,危害人体健康;爆竹纸皮碎屑也严重影响环境卫生。此外,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发安全事故,此前就有过案例,教训惨痛。 应急管理:烟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危险性 烟花爆竹是极具危险性的特殊爆炸物品,极易受温度、环境和人为等因素影响,无论是生产、运输和储存,还是销售和燃放等,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随着春节来临,柳州市烟花爆竹的需求量大大增加,柳州市应急管理部门将有针对性地强化安全防范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存储、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据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李丽介绍,按照国家规定,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运输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不得经营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在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有效期和经营场所内经营。 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非法生产、销售、储存以烟火药或者黑火药为原料的烟花爆竹(包括成品、半成品、引线等),其中烟火药或者黑火药的数量达到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标准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储存爆炸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及相关行为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及相关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应急管理部门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应严格遵纪守法,不生产、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城管部门:燃放烟花爆竹会加大城市管理压力 记者从城管部门了解到, 每年,城管执法人员都会跟随市场监管部门事先开展“踩点”工作。执法人员会事先“预习”合法摆卖烟花爆竹的摊点位置,并在春节期间加强巡查,确保合法摊位按要求摆放货物,做好“门前三包”以及消防安全工作。如发现违规占道摆卖烟花爆竹的,将报公安部门进行查处。 在平时的巡查中,城管执法人员也会对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去年就有市民携带烟花爆竹进入环江滨水大道等景区,城管执法人员对他们讲解了政府禁燃限放政策以及森林防火注意事项,提醒他们遵守相关规定,甚至曾在一天内拦下200卷鞭炮。 对于环卫部门来说,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会给他们带来额外的工作压力。据柳南区环卫所工作人员介绍,在该所辖区内,市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一般多发于城郊结合部。而环卫洗扫车体型较大,受路况差及道路狭窄等因素限制,往往无法进行机械化清扫,只能靠人工清扫。这样大大增加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 有些烟花爆竹燃放后,会在地面留下火药灼烧的痕迹。下雨天,一些彩色的纸屑还会对地面染色,环卫工人用扫把无法清扫干净,需要用刷子等工具反复洗刷,费时费力,影响了工作效率。 此外,烟花爆竹燃放后的垃圾还会有残留的火药,装进垃圾车后,也有引燃引爆垃圾中易燃物品的风险。如因燃放烟花爆竹较多影响了空气质量,环卫部门也要加大雾炮车和洒水车的保洁力度。 因此,环卫部门呼吁广大市民遵守禁燃限放规定,为环卫工人“减负”。 公安机关:将继续严格执法查处违规燃放行为 记者联系柳州公安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获悉,柳州警方将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继续严格执法。 对于在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民警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如果有更严重的情节,还有可能面临行政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去年春节,虽然政府部门大力宣传了禁燃限放的规定,但仍有一些人心存侥幸,在禁燃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均依法进行了处罚。去年除夕的前一天,柳州市城中警方分别对在河东路与东环大道交会路口附近某小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男子付某罚款200元,对在曙光中路风情港三层平台燃放烟花的男子李某罚款200元,对在桂柳路静兰村独静屯燃放烟花的男子王某罚款100元。去年春节长假期间,仅柳北警方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53起。 市民如有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10电话向公安机关举报。 环保部门:禁燃限放4年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从2019年开始,柳州实行市区内禁止燃放,只能在指定区域限定燃放的政策以来,生态环境的改变有目共睹,特别是春节期间的空气质量提升尤为明显,直接从“严重污染”变成了“空气良好”,4年来持续向好。 据柳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介绍,在2017年与2018年的除夕和年初一两日,柳州市都出现了空气污染情况。2019年春节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后,春节期间柳州市首次未发生污染天气。同时期全市空气质量指数、大气中PM10日均浓度与PM2.5日均浓度均明显下降,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群众的身体健康得到了更好的保障,禁燃收效显著。 相关企业:购买烟花爆竹要认准有证摊点 虽然今年春节柳州市区仍然禁燃限放烟花爆竹,但在禁燃区外还是可以燃放的。为确保在禁放区外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市民们要从取得烟花爆竹许可证的零售点购买。 柳州市满地宝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是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须从有证的零售点购买。目前,该公司管理的烟花爆竹零售专营店共有28家,都是证照齐全的,这些专营店分布在柳南、鱼峰、柳北、柳东新区等城区。 为了方便市民春节在禁放区外燃放烟花爆竹,柳州市新设了29个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点,经营时间从1月13日到2月5日。在这些临时经营点经营的商家,同样需要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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